时间:2014-11-27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61号
关于报送个人责任津贴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已实施一年多,因部分责任津贴项目周期已到、项目增加或人员分工变动等原因,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本部门有变动的责任津贴,填报《莆田学院责任津贴项目申报汇总表》和《莆田学院责任津贴个人申报汇总表》(表一)。如属项目增加,还需个人填写《莆田学院责任津贴申报表》(表二),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5日将以上三份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劳资科802室,同时发电子版至531118868@qq.com。
今后个人责任津贴如有变动,及时办理申报手续,项目周期已到要及时报送人事处停止享受责任津贴。项目增加或人员分工变动的从批准时间的次月起享受责任津贴。
专此通知。
表一:莆田学院责任津贴申报汇总表.xls(2份附表)
表二:莆田学院责任津贴申报表.xls
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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