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党政管理、教学单位、教辅部门等内设机构部门及个人工作职责的通知
机关教辅各部门、教学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纪工委文件通知精神,按照《关于推进福建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委教综[2013]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服务效率,强化监督制约,要求学校各部门、学院的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全员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职责,在校内公示,并汇编成册。经学校领导批示,按照新调整后的行政机关教辅部门和教学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重新修订本部门及个人工作职责(教学单位负责制定行政教学管理人员和实验系列人员岗位职责,教师系列人员岗位职责由人事处统筹制定),于9月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向校人事处上报本部门工作职责(附件1)及个人岗位职责(附件2)。校纪委、人事处将及时汇总并提交学校研究。
邮箱:yms_putian@163.com
联系人:姚梅桑 联系电话:2692354
中共莆田学院纪委办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4日
附件1
高校党务行政部门工作职责(样本)
福大人〔2013〕58号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党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福州大学党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13年4月12日
福州大学党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
学校设有23个党政管理机构,具体名称和职责如下: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负责校党委、行政会议以及全校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校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党务、校务的协调、服务工作;校文件、公文、信函的草拟、综合、审核、文印工作;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上级领导机关及兄弟院校、单位的联系和来宾的接待工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访督查工作、保密工作、普法教育工作、全校档案管理工作、综合服务、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小车队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好其他服务保障用车,督促驾驶员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2.纪委、监察审计处
(1)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2)监察职责:检查行政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府以及学校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部门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察,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3)审计职责: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对外投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学校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完成上级、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组织部、党校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精神、部署,制定学校党的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措施;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培养、教育与管理工作;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实履行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抓总的职责,做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等工作。
4.宣传部、文明办
组织、管理、指导全校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协同党办抓好学校中心组学习;代表学校对外发布相关新闻和接待新闻单位和记者;管理校报、新闻网、官方微博、校内电台、宣传橱窗、阅报栏等宣传舆论阵地;制订、实施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检查、协调、督导、考核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语言文字有关工作;办好《福州大学学报(哲社版)》;做好校社科联秘书处有关工作。
5.统战部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侨务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高校统战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网络,完善各种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与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联系,关心、指导和支持他们正常开展工作,协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力求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举荐党外干部;发挥各级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指导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少数民族和有宗教信仰党外知识分子等统战对象的统战工作;支持侨联、留学生同学会等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开展统战工作。
6.学生工作部(处)
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发展和就业指导,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落实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生征兵等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7.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开展法制、国家安全及安全教育活动;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负责校园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各类案件;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政保工作,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组织以及民族分子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做好师生户政管理和涉外、出国(境)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好来校重要来宾和全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军事理论教研工作;负责大学生军训、征兵、民兵预备役、后备军官的选拔训练、大学生国旗护卫队的组织管理;做好军民共建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全民国防教育、临战组织和动员工作。
8.离退休工作部(处)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政策,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制订我校离退休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意见,经党委同意后执行。落实好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对离退休老干部,按照特殊政策规定,给予特殊照顾。配合原单位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协助各涉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关心老同志的身体健康,做好有关医药费报销、组织离退休老同志体检工作。慰问住院、重病及部分高龄老同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离退休教职工各类档案,开展重大节日慰问、高龄老同志祝寿活动。协助原单位做好去世离退休教职工的丧事和抚恤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9.工会
引导和教育教职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积极推进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突出维护职能、努力创新维护形式,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广泛了解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受理、调处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做好劳模、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协助行政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工会的组织工作,加强部门工会建设、指导和帮助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10.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制定团的工作计划;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进团的基层建设,通过业余团校等多种形式,加强团干的培养、教育、考核、管理和表彰工作;关心维护学生利益,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办好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抓好第二课堂等活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效的服务。帮助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红十字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11.教务处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编制教务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新增专业申报与评估。组织各学院制定、录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科教育的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负责学生的学籍和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管理、本科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教室的调度工作以及教材的计划和供应。负责本科生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实践基地建设。负责学校本科重大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类教学评奖的组织申报与评审、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完善全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组织教师培训。负责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管理。参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会同实验设备处实施实验室建设工作,配合计财处做好教学经费的预算与分配工作。
12.科技处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全校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的建设规划。负责全校创新能力计划的申报、论证工作;负责全校国防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负责全校科研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和论证工作。组织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协调校内外的科研协作项目事宜,督促与检查纵向合同与协议书的执行情况;搞好科研的计划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科研档案管理;及时编报各种统计报表;负责全校性学术会议、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校内外学术协会、科技网络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校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和科研人员编制管理;配合资产处做好重大科研经费设备的申购、审批和管理工作;出版与编辑学术交流资料和《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3.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宏观调控整合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资源;研究、编制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巩固、提升现有学科优势,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和人文素质提升。培植并促进社科团队和人才的成长,协调、组织和指导科研团队、课题组申报各级各类纵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承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督促各类项目的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对重大、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做好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登记和认定工作,组织推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承担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工作,组织校级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校级及校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基地)的管理工作。
14.科技开发部
开展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军队、高校、科研院所及各行业之间的一切横向合作,促进福州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学校与相关单位的战略合作,归口代表学校洽谈发展战略合作事宜,并拟定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并审批各院、系(所)与企业联合建立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研发机构;促进学校与全国各省、市、地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代表福州大学参加各类科技成果发布会、洽谈会;开展面向社会、企业的技术培训服务;开展技术中介服务;开展项目孵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负责组织并代表学校参加“中国海峡科技成果交易会”等各类科技展示、推广活动;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收集、推广,组织项目策划、包装,开展横向科技项目合作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合作项目的联合攻关;负责洽谈、审核、签订和管理福州大学的横向合作项目;负责横向合同经费的管理;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对外合作及其它任务。
15.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协助学校领导统筹做好学校事业发展、“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省部共建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案设计、预算申请、任务分解、组织实施、经费管理、检查评估和总结验收;协助学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有关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跟踪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前沿和热点,搜集有关最新的重要信息,编辑出版《领导决策参考》,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归口管理学校综合数据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定期编辑和出版《高等教育研究》杂志,为广大教职工提供高教研究成果发布和交流的平台。
16.研究生院
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不断改进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制定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拟定研究生工作各项具体的实施细则、办法、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工作。做好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与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培养、管理工作的总结,搞好学科学位点评估工作,开展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7.人事处
制订学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人才引进、人事调动等人事调配工作;组织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与医疗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做好各类专家推荐、申报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待聘人员、离岗人员、非编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校长办公室(信访办)做好教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和特殊事故的处理工作;配合保卫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做好教职工出境、出国等审批手续。
18.计划财务处
计财处全面负责全校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总预算,形成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加强、完善金管理工作,收费管理工作,会计核算工作;充分发挥管理过程中预测、论证、参与、决策作用,保证学校收支总量的基本平衡,调节经济结构和进行合理分配;实行宏观调控,运用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手段,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学校财务管理,科学运筹学校财力,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
19.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承担省教育厅下达的全省高校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基本工作状态数据库的建立和贵重仪器协作网;负责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完成“211工程”建设,国家、省重点实验室、专业(专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的建设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定岗、考核晋升和评聘工作,提出实验人员培训、进修规划,督促做好实验室的工作档案和信息收集管理工作。 提出年度实验教学经费分配方案,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审批和设备验收等工作。做好实验室环境保护、安全防范、防火防盗的检查监督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危险(剧毒)品的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全校设备的采购、验收、进仓、立帐、建档、使用监督、效益评估、清查及调剂、转让、报废、销帐的终身管理。负责组织全校教学、科研、行政设备的询价及政府采购、进仓、报账,审核自购物品。参与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负责办理控购商品的报批手续,组织办理全校进口仪器设备的批文及免税手续、配合海关做好进口仪器设备的监管工作,完成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商检备案、索赔等事宜
20.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
通过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合理配置,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履行后勤工作规划、管理、监督、协调职能,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水平及后勤保障能力;编制和实施校园建设规划;筹划基建投资和申报审批手续;对施工过程和监理单位进行监控和管理,保证投资效益、建筑质量、进度、安全和廉政建设;通过履行计划生育的管理职能,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维护安定、稳定局面。负责对校医院的业务进行管理,加强医疗药品管理,严把药品流通,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完成学校卫生防疫、医疗费管理、各类人员体检、大学生健康知识教育等公益事业性工作。
21.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制订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外事和台港澳事的工作思路;负责处理、协调学校的外事和台港澳事务;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在外事和台港澳事方面的联系和协作。审核或制订、上报邀请外国客人和台港澳同胞来校访问的计划;负责组织接待来校参观访问、短期讲学和从事合作科研的外国专家、学者、国际友人及台港澳同胞;承办校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承办学校组团出访和考查的各项工作;协助办理本校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等手续。负责来校工作的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申请及管理工作;做好与国(境)外相关院校机构互派专家、学者,互换学生工作;负责境外学生招收和管理工作。拓展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拓展学校孔子学院项目。
22.怡山铜盘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学校对铜盘校区的总体功能布局,负责制订铜盘校区的建设规划,代表学校对铜盘校区实行管理,确保铜盘校区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的后勤保障。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管理和调配铜盘校区土地、房屋使用,对校区的水电供应、饮食卫生及绿化、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和管理,提高后勤服务与保障。根据定额分配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在优先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用房的提前下,负责对暂时闲置的资源进行整合运作,实现优化配置,提高校区办学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负责维护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23.产业管理处
根据福大委〔2010〕25号文件精神,适时撤销产业管理处,未撤销前,主要负责学校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产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负责对企业法人和经济实体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意见;负责监督校内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的政策法规,监督、协调校办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质量监督、产权保护、合同纠纷等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意见;负责学校校办企业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的监控、投资效益的跟踪、股东利益的回报,参与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包括风险投资项目的论证;负责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国有经营性资产产权年检登记,完成企业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各类报表的汇总编报工作;负责校办企业的开办、注册、年检、合并、撤销、调整营业范围、注销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产业人员的业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工作。
二、公共服务机构
学校设5个公共服务机构,具体名称和职责如下:
1.图书馆
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发挥教育职能、情报职能和服务功能,配合政治思想教育,制订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制订文献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图书各项统计工作;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和发展方向,有计划地采访各种类型的文献,进行加工整序和科学管理,建立起适应我校特点和教学、科研需要的、反映我校专业特点的、有特色的馆藏文献,包括实体馆藏文献和网络虚拟馆藏文献,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流通阅读、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广泛采用计算机、网络化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文献复制、电子阅览等服务;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努力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开展图书馆学、目录学和情报学理论、技术方法及现代管理科学的学习与研究,积极培养图书情报专业人才;参加图书情报界的学术交流和图书情报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大学城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实现多方面的协作,达到资源共享目的。加强图书馆文化建设,创建温馨和谐校园文化。
2.体育教学部
负责学校的体育工作。研究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学生群体竞赛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及科研计划;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贯彻以校外在职攻读学位为主的精神,抓好业务学习和集体备课;使教师掌握多媒体、网络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精通本专业的前提下,争取一专多能,为体育教学的多样化发展尽职尽力。逐步形成一支讲奉献、图发展、勤勉敬业、高素质、高质量的体育教师队伍;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根据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及教学形势的发展,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体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探索新时期体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开展好学生的课外体育锻炼和课外群体竞赛活动;不断改进特招工作,组织选拔好各项目优秀运动员,提高运动队的训练水平,改善训练条件,努力在各项各类竞赛中取得好成绩。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体竞赛活动,促使更多的学生进行课外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课余还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的体质健康测试活动,让学生知道自己的体质健康层度,养成课余认真锻炼身体的习惯。组织科学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逐渐形成比较稳定的科研主导方向,积极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力争完成标志性成果,指导课程教学;合理分配使用经费,保证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场地、设备、器材的供应。加强保管、使用和借用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3.测试中心
负责校内外分析测试服务工作。承担学校各学科、研究所、研究团队所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的测试分析服务;作为学校培养高水平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为学校理工学科的本科、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提供测试分析技术的教学与实践;作为福建省高校测试中心,承担省属高校的测试分析任务,是大型精密仪器的公共服务基地;中心的技术服务也面向省内各兄弟院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所承接或开展的相关科研或产业项目的需求,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分析测试服务;通过积极建设测试平台,连接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促进各个学科之间的沟通、交流与渗透。
4.机电工程实践中心
根据学校的办学规划、教学要求,充分发挥机电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辐射作用,利用现有资源及产学研基地的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贯彻“以学生为中心,强化工程意识,培养新型人才”的实践教学理念,定位为:面向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训练基地;面向教师——学研产基地;面向社会——资源共享基地,搭建多层次学科平台,为师生及社会提供多方位开放式服务。制定详实的创新实践教学方案与计划,建立健全教学实训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满足本校学生的工程实践训练的教学需求。作为全校性科技创新综合训练平台,承担相关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学生创新设计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发挥国家级工程训练示范中心的示范与辐射作用。积极与省内外院校开展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的交流,提高我省高校工程训练教学实践水平,并根据需求开展工程训练。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积极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参与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为学校相关学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5.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要求,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数字化校园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和维护的职责,统筹和协调全校教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政务、财务、人事、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数字图书馆等全校各单位的信息化规划、标准制定、经费预算、行政管理和具体建设工作。负责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网络扩容和技术升级。配置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合理规划网段,搞好用户管理。对网络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维护网络安全,及时解决系统故障,保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始终保持与教育科研网(CERNET)连接的畅通。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工作。开展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在搞好信息服务的同时逐步将网络信息中心建成高水平的网络技术研发基地。承担人才培养任务,支持学校信息学科发展。
三、其他单位
1、资产经营公司
公司依托福州大学已形成的学科门类,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学科性公司;管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整合学校国有经营性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三服务两育人”宗旨,负责旗山校区生活区饮食、公寓和商贸管理和服务工作,满足现有和潜在的服务需求;负责对幼儿园、车队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园前期项目立项申报、征交地及科技园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科技园法人实体建设等筹备工作,负责科技园建成后的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和各虚拟实体中心的经营服务目标和方向,努力实现市场连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提高效益,通过归口管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管理,对各企业、虚拟实体中心总量进行预测和必要的均衡调控,控制人员成本,实现资金流量的总体控制;制订公司人事、财务、分配等政策和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安排、消化公司现有正式工、并抓好职业技能的培训、转岗等再就业工作,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的综合开发。
2、校友会
主要负责做好校友联络和各地校友会的组织工作,促进各学院校友会开展校友工作;管理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提升基金会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支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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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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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个人岗位职责(样本)
办公室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办公室主任
工作项目:
1. 领导全办的工作。
2. 负责研究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重大事项的协调、督促和落实。
4.负责管理和做好本办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主管厅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审核文件和重要讲话稿,安排本室人员的分工和任务。
2.组织并调配人员,做好机关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参谋助手、督促落实。
3.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认真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本室人员遵守各项制度,搞好队伍团结,组织本室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大家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5.根据领导的要求,参与其他重要工作。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参谋助手能力。
3.促进全办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全办创造团结协作、求实高效、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秩序。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5.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副主任(1)
工作项目:
协助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来文的拟办和重要事项协调。
2.重要会议、活动筹备、组织和记录。
3.重要来访人员调研、接待方案制定和落实
4.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并调配人员,做好机关各项重大活动、会议的顺利进行。
2.做好会议议事、决策的记录。
3.提出来文拟办意见和落实。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综合协调水平。
3.促进全办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全办创造团结协作、求实高效、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秩序。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5.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副主任(2)
工作项目:
协助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审核综合文字、信息和重要新闻稿工作。
2.参与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等。
3.组织教育系统信息、宣传交流。
4.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综合文字工作,组织并调配人员,做好机关各项重大会议的领导讲话稿。
2.负责审核《教育情况通报》、《教育工作简报》和新闻稿。
3.协助主任考查、了解本办分管人员,组织本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帮助提高全办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综合文字水平。
3.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办公厅报送信息,平均每天不少于1条,每月编印3期《教育工作简报》。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5.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正(副)调研员(1)
工作项目:
协助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机要保密工作。
2.发文、档案工作。
3.印章管理工作。
4.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机要保密工作,机要文件收发、保管和保密工作检查落实。
2.档案工作,档案规范管理、建设和公开信息报送,指导高校档案协作组工作。
3.印章、发文工作,发文编号、分送,规范用印,以及新立和变更印章的制作。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机要、保密、档案、文电管理、信息公开等管理工作水平。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4.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正(副)调研员(2)
工作项目:
协助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公文审核工作。
2.督查、双拥、对口支援工作。
3.教育年鉴编制工作。
4.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公文的校核、会签。
2.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厅重大决策事项的台账、办理。
3.教育年鉴编写;双拥政策协调联系;牵头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三峡等工作。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公文审核、督查、双拥和对口支援等管理工作水平。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4.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正(副)调研员(3)
工作项目:
协助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总值班室工作。
2.政务受理工作。
3.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4.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理。
2.政务审批事项受理、分办。
3.来访接待,各类信访件回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值班应急、政务受理、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等管理工作水平。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4.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正(副)调研员(4)
工作项目:
协助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机关接待工作。
3.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机关大楼物业、车队、食堂、收发室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重要来访人员接待、保障工作。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机关国有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水平。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4.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
职位名称:办公室正(副)主任科员和科员
工作项目:
1.综合文字、信息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
2.机要、保密、档案和文件收发工作。
3.公文核稿、政务督查、教育年鉴编写工作。
4.内勤事务及日常工作联系。
5.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草拟综合文字、信息和新闻稿
2.负责公文的初核,政务督查的台账和反馈件、教育年鉴编写。
3.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和文件收发工作等管理基础工作。
4.承办主任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积极撰写一定质量综合文字和信息稿件。
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保管和服务,不泄密、不失密。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5.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熟悉常用的公文规范,有一定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文字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