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02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36号
关于二级单位自聘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学院二级单位自聘人员管理办法》中“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人员原则上不再聘用”的规定,经学校研究,请有关单位对自聘人员超龄情况进行登记,上报人事处,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所有超龄自聘人员工作安排至2014年12月份,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聘用。
特此通知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9.2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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