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公告(二)

时间:2014-06-27 点击数:

莆田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公告(二)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岗位

需求专业

研究方向

需求
数量

学历

备注

基础

医学部

教师

临床医学或

基础医学


1

博士

要求第一学历为医学

背景

实验

医学或生物学


1

硕士及以上


护理学院

教师

护理学


1

硕士及以上


药学与

医学技术学院

教师

药理学

药理学

1

博士

要求本科或硕士为临床医学背景

教师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核医学或

超声医学

1

硕士及以上

要求本科为医学影像学背景

教师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临床血液学或临床微生物学检验

1

硕士及以上


机电工程学院

教师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1

硕士及以上


教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设计及理论或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

2

硕士及以上


教师

测试计量技术及

仪器


1

硕士及以上


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电路与系统

嵌入式系统与DSP技术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电子信息类专业

教师

信息与通信工程

3G/4G射频技术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电子信息类专业

实验

信息技术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硕士及以上


土木工程学院

教师

道路与铁道工程


1

硕士及以上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硕士及以上


教师

力学


1

硕士及以上


环境与

生物工程学院

教师

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城市规划学或城市规划


1

硕士及以上


教师

化学工程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


1

博士


教师

人文地理学

区域规划或城市与区域规划

1

博士


教师

细胞生物学


1

博士


工艺美术学院

教师

美术学

书法篆刻和雕塑方向

各1个

2

硕士及以上


商学院

教师

财务管理


1

博士


教师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1

硕士及以上


教师

商科硕士

国际商务

1

硕士及以上


管理学院

教师

管理学


1

博士


音乐学院

教师

音乐学或作曲与

作曲理论

音乐学要求作曲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数学学院

教师

数学与应用数学

函数论

1

博士


外国语

学院

教师

日语

商务日语

研究

1

硕士及以上


文化与

传播学院

实验

广播电视工程
或教育技术学


1

硕士及以上


基础教育学院

教师

学前教育学


1

硕士及以上


学生

工作处

学生

辅导员

不限


4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其余条件

另定发布

要求:

1.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辅导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3.  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4.  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rsc@ptu.edu.cn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专任教师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具体另行公告。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  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rsc@ptu.edu.cn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附:莆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12


师资科:0594−2626099  0594−2678099  劳资科:0594−2679829

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mail: rsc@ptu.edu.cn      邮编:351100      办公地点:紫霄校区中一(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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