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教师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将《莆田学院正高级实验师评聘条件》及《莆田教学型副教授聘任条件》两个文件向你们征求意见。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rsczqyj@ptu.edu.cn。
附件1:《莆田学院正高级实验师评聘条件》(征求意见稿)
附件2:《莆田教学型副教授聘任条件》(征求意见稿)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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